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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看不顺眼想要杀掉他完全可以在找到他的时候动手,没有必要多次一举。
兰酩猜测他身上可能有莱恩公爵这次出航需要的东西。可“兰酩”是个穷鬼蛋,渔女没有给他留下任何东西,他被渔民赶出村子,住在海上的木筏上,唯一拥有的衣服也坏了,贝壳项链则随处可见。
如果莱恩公爵想要人,村里的任何一个渔民都要比他有用的。他唯一特殊的地方,就是他是老公爵的血脉。
唯一的金发公爵……兰酩咀嚼这句简介,眼睛微微弯起。
洗完澡换好衣服的兰酩重新被带到了莱恩公爵的面前。
戴着红宝石戒指的洁白小指挑起了青年的下巴,莱恩公爵居高临下的审视着站在面前的白发青年。
“我给你起个名字。”
莱恩公爵说,“你要永远记着他。”
青年耳朵动了动,呆呆地望着他,听不懂他在说什么,不太感兴趣地垂下眼睛,他的一只手扯着衬衫上累赘的装饰物,显然很不习惯穿这种繁琐的服饰。
莱恩公爵眼眸眯起来。
“啊?”青年吃痛地仰起脸,从来没人敢忽视的莱恩公爵将青年下颔挑得更高,指尖陷入了青年的皮肉。
“傻子!”莱恩公爵充满恶意地说,“这就是你的名字,记住了吗?”
第四次。
兰酩看着莱恩公爵,模仿着莱恩公爵的发音,连语气都惟妙惟肖,缓缓说出来到船上的第一句话:“傻……子”